Ruby
2012年,台灣在許多事情上,仍然是一個只可做,不能說的國家。
無論走在西門町,或者是公館,台北街頭總是看的到一對對的同志情侶。我穿梭在其中,想著這些人們有多少是幸運地已經爬出了櫃子,跟家人、朋友和工作伙伴表明自己的性向,大方的追求自己的幸福。但是無論多麼的幸運,在台灣,那一紙婚姻證書,仍然是同志心中的痛。那痛,是訴說著一輩子必須承受歧視的痛、組成家庭仍無法得到法律與社會保障的痛,生死都無法跟自己的另外一半得到一個正名的痛。
這種痛,讓我這幾年交了許多一起奮戰的朋友,無論是用激喊、理智論述、溫和述說的種種方式,說的話都一樣:我們要一個平等!
這個平等,理論上是應該與生俱來,刻劃在我們從小熟知的憲法與人權理論當中-人人生而平等。但是理論在台灣僅僅被當成壁上的薄紙,被歧視的我們,所組成的家庭無法被法律承認,我們被迫走出來,想要掙脫台灣同志共同背負的包袱。
在這段顛簸的路上,在同家會我遇到了美瑜跟雅婷。她們要做的事情很簡單,就是跟我身邊許多異性戀情侶最後的選擇一樣,她們要結婚了。
但是不一樣的是,她們為了結婚,要跟工作上的上司和同事交手出櫃,要獲得平常避而不談她們性向的家人認同。面對這些歧視壓力已經非常不容易了,更不容易的是,她們選擇了邀請所信奉宗教的佛教師父,來替她們證婚,並且由同家會出面,將消息公諸於大眾,讓這場簡單的婚禮有了不一樣的意義。
在台灣有許許多多的佛教信眾。這些信眾可能是許多同志的家人、朋友、情人、師長、職場夥伴等。這場婚禮的不同,就是讓這些信眾了解,佛教並不歧視同志,並且也給予了祝福。就算是我這個不懂佛法的粗人,也能從其中獲得了幾分感動,在其中尋求到我一直追求的真平等。
在對立於歧視的抗爭活動當中,在追求平等權利的荊棘路上,這場婚禮帶給我一些新的思維。除了做社運一路必有的不滿與憤怒之外,我知道我追求的,還有這個婚禮所證明的,相知相守的簡單幸福。
所求不多,唯有守護這樣的簡單幸福的權利而已。